警方提示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五十条之规定: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,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;情节严重的,处5日以上10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,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,从重处罚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》第三十五条之规定:公然侮辱正在执行职务的警察的,给予治安管理处罚,以暴力,威胁方法实施该行为的,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上游新闻-重庆晨报记者看到,通告发布于2017年11月29日,落款留有永昌派出所,并且该有红色的公章。
《中国驻印度大使馆严正批驳印媒涉藏错误言论》“黑榜”公布后已经过去了几天,针对这十家单位的整改情况,当地媒体进行了暗访。从暗访的结果来看,绝大多数问题都得到了较好整改。例如,在青山区公安分局冶金街派出所,工作人员一改此前态度热情接待市民,并为咨询者列出材料清单等等。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