但也有一些变通或例外。一般情况下,刑事案件审结后另行提出的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不予受理。李莹办理的一起未成年人被强迫卖淫案,刑事案件开庭时受害方未得到通知,只好另行起诉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赔偿。她最近刚刚拿到判决,法院酌情认定被告赔偿2万元精神损失费。
干校宿舍经常变动,林绍纲和郭小川曾同住一个房间。郭小川年过半百,神经衰弱,有肝病,每晚临睡前都要吞一大把红的黄的药片,然后点一支烟,钻进被窝。林绍纲经常听到他用手拍打被子、弹烟灰,嘴里念叨:“糟了,又烧了个窟窿。”
《司法解释将"英烈保护"纳入检察公益诉讼案件范围》养老金投资运营能否填补“收不抵支”?随着老龄化人口的不断增长,如何才能实现“老有所养”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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