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院认为,《食品安全法》设立“10倍价款赔偿”制度的初衷是保证食品安全,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,确立的是一种侵权责任形态。因此,当消费者购买到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时,若该食品尚未对消费者造成损害,则属买卖合同中的标的物的质量不合格,消费者只能追究销售者的违约责任,向销售者请求货物价款等赔偿。
江小华不服一审判决并上诉,二审法院认为,本案的争议焦点为本案是否适用“10倍价款赔偿”的规定。
《工信部:压缩粗钢产量 完善产能信息预警发布机制》1月2日晚间,货船“长平轮”在吴淞口8号锚地撞到“鑫旺138”轮后沉没。1月3日0时49分,3人被救起,获救人员为船上大副、大管轮和1名水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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