直到2017年11月27日这天,徐善瑾从县检察院拿到不起诉决定书,他涉嫌贪污的案子才算了解。从逮捕到不起诉,历时13年,其中11年的时间里,该案处于“审查起诉”阶段。
2005年1月办理取保候审手续时,徐善瑾交纳了6万元保证金。据其介绍,2006年他曾从县检察院领到44500元保证金,余下的钱直到此次领回。
《外资“抢筹”A股市场 重点布局两大行业》减刑裁定显示,北京一中院开庭审理了李达球减刑一案,北京市团河地区检察院检察员发表出庭意见认为,李达球没收个人财产、继续追缴赃款判项尚未履行,建议减刑幅度从严掌握。
相关报道




